盗版书侵犯了哪些权利?

盗版侵权主要涉嫌侵犯著作权人的署名权、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署名权是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复制权,是指以印刷、临摹、拓印、录音、录像、复制、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

制作或者销售假冒他人签名的艺术品。

盗版侵权违法成本高,为了经济利益把自己送进监狱得不偿失。相关行为人应停止违法犯罪行为,避免造成严重后果。

消费者不应贪图蝇头小利,而应积极支持正品。这不仅能压缩侵权人的获利空间,也能更好地保护我国的知识产权秩序,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发现侵犯著作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等有关部门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十四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使用费进行赔偿。

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特许权使用费难以计算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赔偿500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为确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已履行必要的举证责任,且与侵权行为有关的账簿、资料主要掌握在侵权人手中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有关的账簿、资料;

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等。,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确定赔偿数额。

人民法院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根据权利人的请求,裁定销毁侵权复制品;

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责令无偿销毁;

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设备无偿进入商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