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时间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于2008年6月5日颁布。
知识产权包括以下内容:
1,专利权。专利权是授予发明人或者单位对发明创造成果依法享有的独占、使用和处分的权利;
2.商标权。商标是为帮助人们区分不同商品而专门设计并有意识地置于商品或其包装表面的一种标记。商标权是指商标使用人依法享有的专用听和使用商标的权利;
3.版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依法对自己的文学、艺术、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使用权和活动报酬权;
4.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公民有权发现自己的发现。发现者有权申请发现证书、奖金或其他奖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下列客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