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法律顾问工作总结1 1。悬挂服务标志。乡镇(街道)统一悬挂公共* * *法律服务工作站标识,村(居)委会统一悬挂公共* * *法律服务室标识。
第二,印刷公共标志。在乡镇(街道)显著位置设立村(居)法律顾问公告栏和村(居)委会,印制法律顾问工作联系卡,注明村(居)法律顾问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方便群众随时联系。
第三,建立法律顾问工作组。县一级由分管政法委副书记、分管公安法制的副职、相关股室负责人、本县村(居)法律顾问、乡镇(街道)法律顾问牵头。乡镇一级由分管政法的副职、村(居)法律顾问和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带队;村级由村(居)支部书记牵头,由村法律顾问、村(居)“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村(居)委会所在地学校校长组成。通过建立微信工作组,进一步加强沟通,确保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四、培育村(居)法律顾问示范点。以人和、五沟营、焦庄三个五星级司法所所在乡镇和白城、白亭、白元三个办事处以及杨庄乡为重点,高标准设立示范点,全面推进我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上一个台阶。
五、完成副主席法治化。全县每所学校都按要求配备了一名法治副校长。根据中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实际需求,每年举办两次全体师生参加的专业法律课程。
六、完善工作档案。村(居)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签约镇、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开展8小时法律服务,完善工作日志,及时向法律顾问工作小组提交工作图片、资料和信息。
法律顾问工作总结2今年以来,在各级司法部门的领导下,我积极践行为民办实事的理念,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一村(社区)一名法律顾问的工作安排。今年9月,我被隆安县司法局聘为隆安县渡劫乡大沥村和碾滩村的法律顾问。我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服务农村基层,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措施为当地村民提供各种法律服务,有效维护了村委会和村民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主要工作情况
担任大理、碾滩村法律顾问以来,思想上高度重视,发挥党员模范作用,积极服务基层。期间,* *提供现场法律服务3次,提供在线法律服务10次,起草合同2份,审核、修改、完善合同3份,协助起草、制定管理制度1份。其中,法律服务主要是提供法律咨询,主要内容是劳动者权益保护、救灾扶贫援助、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保护等。* * *已接待15村民。合同法律服务主要是农村扶贫项目的养殖合作协议合同的拟定、审查和修改。
(一)克服困难条件,坚持法律服务的经常性发展。
渡劫乡位于隆安县西部,下辖20个村(居)委会。地貌主要是落基山脉。进村山路起伏,坡度较大,部分路段落石、滑坡等自然灾害频发,交通条件困难。面对这些不利条件,我和我在玉瑾律师事务所的同事们能够克服困难。大家坚持按要求每个月定期到村里,面对村委会成员和村民,积极开展上门法律服务。能够耐心倾听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热情解答群众的疑惑,提出解决问题的合法途径,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为推进农村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今年9月,台风活动频繁,狂风暴雨造成通往碾潭村的一段村道塌方,交通中断,无法如期进村上班。隆安县的林玉海律师事后了解了情况,热情地代替了我。交通一恢复,他就去碾滩村开展现场工作。
(2)发挥专业优势,助力当地农村扶贫项目。
大李村位于渡劫乡南部山区。村里民风比较淳朴,但是经济落后,还是个贫困村。针对这一实际情况,我与分到村里负责扶贫的第一书记崔同志进行了深入交流,主动承担了村里各项扶贫项目的合同审查工作。我的积极态度得到了崔书记的肯定,并负责起草了村委会与村民的合伙协议、村委会与广西凤阳农牧有限公司的家禽养殖协议等合同。在此基础上,我得到了大里村委会的充分信任,村委会决定以后村里所有扶贫项目的合同法律工作都由我先审核把关。村委会的信任不仅是一种压力,更是一种工作动力,可以为大李村的脱贫致富添砖加瓦。我个人深感欣慰。
(三)利用网络平台,采取灵活方式开展服务。
虽然我坚持每月定期去村里开展1上门法律服务,但毕竟路途遥远,工作效率不高。为此,我充分利用移动网络资源,通过微信、QQ、邮箱等平台,第一时间在线为有需要的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不仅节约了成本,也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目前,我在大沥、碾滩村建立了专门的法律顾问服务微信群,为遇到法律问题的村民提供解答,每天积极推荐、转发各类与民事纠纷、婚姻家庭生活相关的法律文章,确保法治教育的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现场法律服务时间比较仓促。
由于交通不便,路途时间较长,导致到村后真正开展上门法律服务的时间较短,无法与村委会干部、村民代表深入沟通,全面解答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
(2)法制宣传没有针对性。
不完全了解农村基层的实际情况,不能真正掌握村民关心的合法权益,导致每次法制宣传缺乏针对性。我讲什么,教育什么,都不是村民最关心的问题。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法律素养,全面解答和解决村民日常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提高服务质量;
二是深入调研,充分了解和掌握咨询村的实际情况,改进现场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法,真正做到有的放矢,确保法律咨询工作的实效。
法律顾问工作总结。我是贵公司的法律顾问,现将我这几年的工作总结一下,供贵公司今后工作和决策参考。作为公司的法律顾问,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提供法律咨询
作为贵公司的法律顾问,我为公司的主要和常规工作是提供法律意见。每当公司遇到一些法律问题,公司负责法律事务的同志都会与我联系协商,有时遇到具体问题的同志也会直接电话联系我,我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答并提供法律咨询。比如代理商开的无身份证用户恶意欠费问题,用户提出的边际漫游问题,蜂窝移动盲区话费问题,公司临时用地和房屋场地出租问题等等。市场部和工程部涉及的法律问题最多。每年不下几十件。法律顾问通过咨询,根据自身的法律知识提出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和对策,及时有效地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印象最深的是代人代扣税的案例。20xx 165438+10月,市地税局稽查分局凭省税务局给某联通分公司的一份处理文书,以我公司未为代理商代扣代缴税款为由,要求我公司补缴税款40万元,欲对我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接到综合部通知后,我立即联系公司财务部兰经理,向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并提出法律意见,明确指出税务机关要求我们为有税务登记手续的代理人代扣代缴税款没有法律依据。即使需要代扣代缴税款,也要事先征得税务机关的同意,由企业承担税收流失的责任是不公平的。在兰经理的努力下,市地税局终于收回了委托书。
2.审查公司合同
根据法律顾问的合同,法律顾问的另一项常规工作是审核和修改公司的各种合同。特别是20xx年到20xx年的三年间,公司实行了合同会签制度,法律顾问每周到公司工作一天,审核处理各种合同并会签。每周有四五十份合同之多。在审查公司合同时,我发现了以下突出问题:
1),由于你公司脱胎于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邮政局,很多员工具有原邮政局的影响力,具有部分政府管理职能,违反了合同中合同主体平等的原则,合同中经常出现处罚、罚款等字眼,建议修改为违约金。
2)违约责任不明确。如果不明确约定的违约金是按照银行同期存款还是贷款利率计算,建议明确细节。
3)、违约责任不对等,违背了公平原则。比如约定的违约责任是对方5%,公司20%,等等。,并建议双方约定违约责任比例。
4)争议解决中约定的管辖机关不明确,既约定法院管辖,又约定仲裁管辖,与法律规定相冲突。法院管辖违反法律,如规定法院管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不得违反分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仲裁管辖没有明确的仲裁机构;建议将法院管辖改为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约定仲裁管辖的必须写明仲裁机构的确切名称。这些问题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由于以后公司合同的会签改为电子会签,不需要法律顾问在合同上签字。但遇到比较重要的合同,公司综合部或负责的合同起草人往往会找律师商量商量。联系方式有时候是律师去公司,有时候是公司人员去律所,更多的时候是邮件或者传真联系。比如20xx年和20xx年,公司有两个买办公楼的合同。因为是拍卖行,又因为吸取了我省某分公司的教训,负责该项目的公司工作部岳与律师反复推敲合同,字斟句酌,几易其稿,并进行公证。除了岳,公司工程部和市场部的同志几乎都有类似的经历。
3.配合公司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作为公司的法律顾问,对公司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除了日常工作中的法制宣传,20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颁布实施时,我与时任公司营销经理的文某某、时任公司总经理的王某某一起参加了省通信管理局组织的集中学习。我回来后,对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宣传和解释。20xx年,针对公司合同会签中存在的问题,在公司的统一组织下,我对负责合同起草和审查的人员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基本原则和要求的专题讲解,均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4.该机构进行调解。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与综合部和市场部一起处理了许多客户投诉,主要是代理商冒用他人身份证和转让手机卡等事件。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在不违背公司利益的情况下,使客户怒气冲冲地来了,满意地走了,或者虽不满意但认可了我们的处理意见,解决了诉讼前尚未形成的民事、经济纠纷。这方面的典型案例如下:
1),水上交通事故案。20xx年4月,我与公司综合部王经理、赵等几位同志处理一起水上交通事故案。某地一船主姓孟的船只,夜间在港区内河流入海口时发生水上交通事故。船只的桅杆折断了我公司在港区架设的过江光缆,桅杆也折断了。船东打算向我们公司索赔。我司按法定程序向当地港监部门报案,并与船东协商处理善后事宜后,明确表示如果对方对我们的处理意见不满意,可以到大连海事法院通过诉讼解决。船主最终同意了我们的处理方案。
2)、公司小区基站投诉。20xx年A区某小区、20xx年某小区、20xx年B区某小区居民均投诉我司在该小区设置的移动基站噪音和电磁辐射,要求我司撤下移动基站。我亲自带着公司张副总经理、综合部赵副经理等6位同志,以及物业、居委会、街道、公安等部门的赵同志亲临现场,与社区居民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和劝导,平息了事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营业厅椅子伤人案。20xx年5月14日晚6时许,某客户李某某在公司某营业厅因椅子质量问题摔倒,导致受伤,遂前往某县人民医院治疗。确诊为腰椎间盘突出、胸部外伤、软组织损伤,住院近两个月。经平等友好协商,我与公司综合部赵副经理等三位同志达成调解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和1999年12月15日第1001号文件,辽宁省公安厅(20xx)121,同意一次性赔偿委托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津贴等共计4.8万元,停止诉讼。
4)公司接收模拟网络到数字网络的客户投诉。20xx年,公司根据省里有关部门的精神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开展了模拟网转数字网的工作。这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很多客户纷纷向公司投诉,有的甚至去法院起诉。我和公司综合部的两个经理去法院说明情况后,A区人民法院根据上级指示精神,驳回了受理的案件。对于向公司投诉的客户,我和公司市场部温经理及另外两位同志一起,坚持自始至终接待客户,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客户怒气冲冲地来,满意地走,圆满完成了几次革命的工作,没有一次打官司,也没有一次意外的、无法控制的纠纷。
5.诉讼案件的处理
几年来,我与公司综合部的王经理、李经理、赵副经理一起,为贵公司办理了多起民事诉讼案件。在这些案件中,我们坚持合理合法的原则,努力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结果。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法律顾问合同中规定公司诉讼要单独收费,但我并没有对所有案件收取任何费用。典型案例如下:
贾某诉公司人身损害赔偿案。20xx年5月,社会闲散人员贾某到公司索要手机卡。在员工通道被社会上不明身份的人追赶,在公司外被砍伤。该男子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人身损害赔偿。了解案情后,我和公司员工赵到法院,向主审法官提出四点意见:
1.原告与公司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合同关系,双方不存在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不存在附随义务,即安全保障义务关系;
2.员工通道不是营业厅,也不是公司对外营业场所,更不是公司安全的重点防范区域;
3.本案是社会人员寻仇引起的,原告应该有所了解;
4.公司在本案中没有过错,不存在无过错责任。该案被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终结。
居民王某某起诉该公司,要求赔偿财产损失。20xx年4月,某县某镇居民王某某以公司光缆穿过其院子为由,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赔偿其损失6万元。我和公司综合部工作人员赵一起处理的。我们的辩护意见是,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没有损坏的事实和证据,公司的光缆已经改线),没有法律依据(《电信条例》规定基础服务电信业务经营者有权铺设光缆,任何地区都没有付费的先例)。一审法院采纳了我们的答复,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主持调解,我们象征性赔偿对方3000元,对方承担一、二审诉讼费用。调解时我不在场,调解原因是公司已经被对方无理取闹惹恼了。
6.协助公司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我能根据公司领导的要求,对公司近年来提出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坦诚而毫无保留地提出自己的意见。如果换卡、转卡有错误,我提出了特殊号码需要领导核对和当事人密码的意见。对公司的业务代理、广告宣传、资费公开、服务质量要求等也提出了一些个人意见。但应该承认,我在这方面的工作还有很多不足,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重视和加强。
几年来,在公司领导和员工的大力支持下,法律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我之前的工作缺乏总结,难免挂个漏。希望公司领导多提宝贵意见,也希望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合作愉快,让我的法律服务上一层楼就能工作进去。
法律顾问工作总结4光阴似箭。来公司工作已经九个多月了。我一直相信:一个耕耘一个收获。虽然工作中有很多困难,但是在领导和同事的悉心指导和帮助下,我通过自己的努力克服了很多困难,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和自己的工作。现在我就今年的工作做如下报告。
第一,通过培训和日常工作积累,对公司有了一定的了解。
记得刚来公司的时候,我很迷茫,就像一只井底之蛙,不知道外面的蓝天是什么样的,也不知道外面的水是否适合我。我只知道这是一家未来前景很好的钢铁企业,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做,也不知道该怎么做。为此,公司做了一些更好的措施。先后下发了《霍邱铁矿深加工建设项目物资供应管理办法》、《霍邱铁矿深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物资装备部廉洁从业守则》、《物资供应管理流程》、《招标管理规定》、《合同管理办法》、《材料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供我们学习,并对各专业进行了授课培训。经过全面系统的学习,我对项目有了进一步的了解,知道了项目的开发进度,熟悉了采矿、炼钢、轧钢的工艺流程,以及所需的原燃料资源、设备、配置,增加了对公司的归属感。同时也熟悉了物资采购供应的业务流程,明确了自己的职责和职业素养,并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第二,遵守规章制度,努力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素养。
热爱和努力的职业道德是每一项工作顺利开展和最终成功的保证。在此期间,我能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从不迟到早退,热情、热情、认真地完成每一项任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日常生活中团结同事,不断提高团队精神。
第三,认真学习岗位职能和业务流程,工作能力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
接收和审核各需求部门的需求计划,制定采购计划,严格监督和跟踪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年初以来,物资部* * *已收到30多个物资需求计划,共计360个物资。其中1月59项,2月1项,3月45项,4月34项,5月11项,6月10项,7月40项,8月18项,9月41项,65438项。65438+二月九项。该计划年兑现率为88.8%,计划年准确率为100%。学习施工期间各种材料设备的分类方法,掌握计划审核的重点、方法和内容,认识到细心谨慎的重要性。如果看错了规格型号,不仅影响采购效率,还会导致错误采购,给公司造成损失。
法律顾问工作总结5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法治的进程必然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进而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加强法治建设,已经成为广大政法部门光荣而神圣的历史使命。作为司法行政机关,肩负着法治建设的重要职能,在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中也肩负着重要使命。如何履行好自己的职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为法治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是我们当前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是司法行政要严格履行法制教育职能,推进法治建设,即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
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知法懂法,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时刻为法律从业者作出表率。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对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的提高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因此,司法行政机关在履行法制教育职能时,要始终把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作为法制教育的重点对象,积极研究和探索法制教育的新路子。在法制教育的实施上,要努力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真正把法制教育纳入经常化轨道,做到年初有计划,月底有安排,年底有考核。要坚持自学与培训相结合、专家讲座与组织集体讨论相结合、学习方法与考试相结合,始终以法治建设的目标和要求来衡量法学教育的效果,使法学教育由过去的软指标向硬指标转变,更好地适应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同时,要做好全民普法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法制建设水平,需要全体公民的参与和支持。只有全体公民都学法、懂法、守法,法制建设的进程才会加快。司法行政机关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送法进万家活动、法制讲座和报告、以案释法等方式,深化对公众的法制教育。,并保证广大民众的法律知识水平在法治建设中得到较大提高,使广大民众能够积极参与法治建设。
第二,司法行政要严格履行法律服务职能。在法治建设中,当好各级政府决策和依法行政的参谋和参谋尤为重要。
目前,司法行政系统有一批长期从事法律服务的律师、公证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这三支队伍已经成为法律服务的精英骨干。只有充分发挥其智库、顾问团、参谋团的作用,才能充分体现法律服务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首先,要当好政府依法决策的参谋和参谋。司法行政部门必须从律师、公证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选拔强兵专家,组建一支精英骨干队伍,为政府决策者提供最好的顾问和参谋。同时,司法行政机关也需要对法律服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他们参与决策的能力,让精英法律服务队伍为政府决策播下绿色的阴影。其次,做好法律论证和调查考证。法律顾问团队要始终参与政府重大决策,从决策草案的制定、修改、听证、组织实施,以及决策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调整等方面给予法律指导和规范,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再次,组织精英干部参与政府机关的仲裁和行政复议工作。政府机关的仲裁和行政复议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行政要组织法律顾问团参与政府机关的仲裁和行政复议,依法规范和监督政府机关的仲裁和行政复议,真正把政府机关建设成为法治机关、服务型机关、廉洁高效便民机关,为法治建设树立标杆。
第三,司法行政要严格履行人民调解职能。由于司法行政部门长期担负着人民调解的职能,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积累了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在法治建设中,司法行政部门要做好矛盾的引导和论证工作。
一是依法做好调解工作的专业指导。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各种社会矛盾不断上升。在法治建设中,司法行政机关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现场观摩、查阅调解协议等方式,认真组织调解员学习《人民调解条例》,使广大调解员熟练掌握调解技能,提高调解质量。
二是做好社会矛盾调解工作。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参与、积极配合政府机关矛盾调解工作,组织重点群体介入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在调解中,要向群众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作用和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规范调解程序和调解协议的制作,督促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履行义务,确保矛盾化解工作真正让社会和群众满意。
三是着力构建新型社会调解机制。目前,社会调解机制正在各地逐步建立和完善。新形势下建立社会矛盾调解机制是法治建设的需要,是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司法行政机关要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典型,探索社会调解的新途径,在法治建设进程中为化解社会矛盾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四,司法行政要严格履行依法执政的职能。司法行政部门长期承担着普法和依法治理的责任,履行着一个地区的法治建设职能。
一是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将法治目标、任务和要求纳入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定期组织检查评估,组织研讨和经验交流。同时,注意总结经验,挖掘和宣传先进典型。随着普法和依法执政的开展,我们将提高社会化法治水平,推进法治建设进程。
二是发挥检查监督作用。司法行政要充分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作用,积极参与法治建设的检查监督,加强与人大部门、宣传部门、组织部门的协调沟通,共同做好对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对案件人员的立案查处, 走访了解案件当事人,掌握和了解案件人员是否公正合法,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通过检查监督促进行政机关公正执法。
三是发挥考核作用。司法行政机关要将各部门依法行政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根据法治建设的内容进行细化和量化考核,通过考核促进各部门依法行政,确保法治建设取得实效,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