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请条件+材料+流程。

一、项目申请条件:

1.已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实施,成立未超过3年。未在本市注册且拥有各类发明专利的创业项目,可采取“先评估后注册”的方式,但须承诺自评估之日起6个月内按申报内容创办企业;

2.该项目必须无知识产权纠纷,且不受国家禁止或限制。申请人和项目主体同意在公共媒体上公开项目相关信息;

3.项目具有独创性、可行性,符合该地区产业规划的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商业发展前景和较高的潜在经济或社会效益;

4.项目无违法违规行为和未解决的法律经济纠纷,合法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5.项目主体为民办非企业的,须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

6.以下情况不在申报范围内:①项目已被认定为镇江市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2)项目主体为加盟商和企业分支机构;③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个体工商户发生变更的;(四)申请人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取消资格的;⑤已被认定为镇江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的申请人不能再次申报;6.不诚信违法人员。

二、申请人的条件

1.毕业5年内国内高校专科毕业生或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创业实体,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作为经营者从事个体经营;

3.自注册登记至报告年度末实际出资不低于65438+万元,出资比例或股权比例不低于30%。

第三,经费标准。按照一般优秀、重点优秀、特别优秀三个等级分别资助65438+万元、20万元、30万元。

四、申请材料

1.镇江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表;

2.项目计划书、营业执照、身份证、毕业证、团队成员个人简历、经营场所证明、企业财务报表、纳税材料、企业实际出资证明。

动词 (verb的缩写)申报过程

申请人应当向创业主体税务注册地和项目意向注册地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提交申请材料。项目主体分布在多个地区的,必须向总部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不允许跨地区申报。

经当地人社部门评审后,上报市级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的资格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认定等级,并向社会公示,然后分三年对落地项目进行补贴。

不及物动词政策基础

关于做好镇江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2021

附件1:镇江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请表

附件2

镇江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请承诺书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所有申报材料均按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提供。

3.专项资金经批准后按要求使用。

4.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相关责任,并同意相关主管部门将失信信息记入公共征信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项目申报负责人

代表

日期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