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雏鹰计划”如何申报?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符合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导向要求的法人企业。
2.申请认定时,企业已注册6个月以上(含)5年以下(含)。
3.企业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取得至少一项二类以上知识产权成果或申请至少一项发明专利);拥有稳定的R&D团队,直接从事研发的科技人员占员工总数的15%以上;R&D基金单独设立,且R&D投资占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5%以上,上一年度R&D投资50万元以上(含),自设立之日起累计R&D投资50万元以上(含)。
4.企业在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方面具有优势;具备一定的技术和市场成熟度,市场化方案可行;市场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好。
5.申报时企业年销售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下;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自成立之日起累计销售额低于5000万元(含)。
6.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自成立之日起不满一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二、鉴定程序
(1)声明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注册地科技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认定申请表;
企业发展计划;
创新能力评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材料、科研项目立项材料、科技成果转化材料、研发活动材料和研发组织管理材料;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上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和附表)和年度审计报告(R&D费用需披露)。
(2)审计
区、县(市)政府(管委会)科技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当地科技部门)负责对企业经营状况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3)审查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或当地科技部门应组织专家对通过审核的企业进行评审。贷款贴息补助由市科技局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受理和审核。
(4)识别
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通过公示和行政决策程序,发文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雏鹰企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