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报名费还能单独申请吗?
根据中国专利审查指南,申请人最迟应当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原申请专利权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期限(即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届满前提出分案申请。
在缴纳原申请的注册费后,仍可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分案申请。此外,在原申请被驳回并生效之前(包括申请人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复审期间和行政诉讼期间),可以提出分案申请;在原申请被撤回和原申请被视为撤回之前(包括恢复期),也可以提出分案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分案申请的提交时间按照原申请进行审查,但因分案申请单一缺陷,申请人按照审查员意见再次提交分案申请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