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的正式实施对普通人有什么样的影响?
这部被誉为“民权百科全书”的***206条总则,将影响中国每一个人的社会生活。让我们假设一位名叫小明的75岁的中国人将看看一般规则将如何在从摇篮到坟墓的大约27,375天中保护他或她的生命。本报记者采访了民法、商法专家,讲述小明的身世和通则。
1诞生了?权力始于母亲的肚子。
假设今年6月10小明在他(她)妈妈肚子里开始受孕。从这一天起,小明受到了总规则的保护。
小明此时有什么权利?根据《总则》第16条规定,“胎儿涉及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可见,如果有人表示小明将继承遗产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小明是有这个权利的。
"这一规定的重点是确认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谢鸿飞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然人的法律行为能力“始于出生,止于死亡”,这是所有国家和地区的通行做法。这一规定既承认了必要的继承份额是留给胎儿的,也明确保护了胎儿在其他方面的利益。“比如胎儿受到母亲侵害,造成出生缺陷的,出生后仍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差不多过了一年,小明出生了。从出生的那一刻起,根据总则,小明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婚姻自主权。虽然此时他(她)还不能独立维护自己的权益,但他(她)已经进入了普保网。
2个孩子?8岁的时候,我开始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信息时代,孩子们接触互联网的时间越来越早。一天天长大的小明也不例外。他(她)可能从小就玩网络游戏、买游戏装备、发网络红包,成为让父母头疼的“熊孩子”。但是,8岁了,小明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
《总则》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谢鸿飞说,随着现代科技、经济和教育的发展,未成年人的心智能力发展更快,接受信息的能力也显著提高。但考虑到我国不同地区、城乡的未成年人心智成熟程度可能仍存在差异,通则最终采用了更为折中的8周岁标准。
8岁时,小明灿用他的零花钱买零食,并和他的同学交换价值差不多的玩具。当然,如果他(她)用父母的钱打赏一个网络主播,那么这个赠与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但是需要满足一个前提:打赏要适合小明的年龄和智力,巨额的打赏还是不够的。
小明玩游戏产生的“网游装备”等网络虚拟财产,不可能不被他人觊觎。总则首次规定“法律对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保护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少年?家长不负责任或被“辞退”
小明会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关心、教育和保护下成长。
在未成年期间,小明享有许多权利。如果他(她)的父母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他们会一直维护正义,甚至在必要的时候撤销父母的监护资格,指定新的监护人。在找到合适的监护人之前,小明不会挨饿受冻。根据《通则》第31条,由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在学生时代,如果聪明的小明做出了发明,他的成就也会得到认可和保护。课后小明可以参加一些私人兴趣培训班,他(她)可以自己签订合同,承担由此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另外,如果小明不幸被性侵,18岁仍可追究对方责任。《总则》第191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小年满18周岁后,仍然追究侵权人责任,要求民事赔偿。
“我国在《民法通则》中对未成年人民事权利的特殊保护制度在世界上是领先的。“谢鸿飞说,总则顺应了社会生活的变化,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更深、更多的关怀和照顾。
4成年人民商行为更受保护。
转眼间,小明年满18岁,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他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如果小明属于“穷孩子早当家”的类型,可以早两年独立。《总则》第18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换句话说,虽然小明只有16岁,但只要他(她)通过合法劳动获得自己的收入,法律仍然视他(她)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将极大地激发无数像小明这样热衷于创新创业的年轻人的热情。
如果小明选择创业,成为个体工商户,只要依法登记,也是民事主体。目前,中国有5900多万个体工商户,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以平均每天2万多个的速度递增。无数小明正在中国掀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为整个世界的发展贡献新动能。
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小明延续了儿时发明创造的梦想,他所享有的知识产权将是“独享”的。《总则》第123条规定,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这是保护知识创新、技术开发和技术利用的重要规则,可以鼓励更多的人从事智力开发,创造更多的商业品牌,促进生产经营的发展。”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商法研究会会长赵旭东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如果小明生活在农村,他在将来加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也有“名分”。根据总则,国家机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乡合作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法人具有“特殊法人”的地位。
“这解决了中国特色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民事活动中的合法性问题,凝聚了中国立法者的心血和智慧。”赵旭东说,农村地区的村委会和居委会,涉及中国约2.3亿农民的利益,既是自治组织,也是集体经济组织。他们的民事主体地位早已不明确,总则赋予他们法人地位,将为集体生产经营提供更大便利。
随后,创业成功的小明将完成人生重要大事,结婚生子,这也将导致新的法律认可的亲属关系。小明和他的家人挽起袖子一起努力,逐渐成为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中坚力量。
5中年烦恼能找到法律依据。
人到中年的小明可能会遇到一些大大小小的麻烦,比如婚姻中的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借钱多年的朋友,楼上住户的空调在家里滴水...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在《民法通则》中找到答案。
如果有一天小明发现自己出国旅游的预订信息被旅游公司泄露了,他(她)可以将该公司告上法庭。《总则》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获取并保障信息安全。”
“这明确了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的立法态度。”赵旭东表示,相关企业可以获取和使用个人信息,但要承担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义务。
永远勇敢的小明再也不用担心被冤枉了。《民法通则》第184条规定“救助人因自愿紧急救助造成被救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草案中“救助人因重大过失造成被救助人不当重大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的句子被删除。同时,总则第183条规定“侵权人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损害自己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条例特别强调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凸显了法律与道德的互动。”谢鸿飞说,不应该让施救者承担责任,让他们可以无后顾之忧地从事见义勇为行为,不用担心在施救过程中对方受到损害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6老人有尊严地走完一生。
人生七十岁,小明终将老去。中国正在进入老龄化社会,占人口近1/5的老年人需要适当的照顾。
不过,小明不用担心“老无所依”。总则首次增加了成年人监护制度。小明可以通过事先与子女或养老院协商,设立自己的监护人。当小明丧失或部分丧失老年生活自理能力时,由自己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出现监护纠纷,总则也规定了“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在指定监护人时,会优先尊重小明的真实意愿。
谢鸿飞说,这是为了防止老年人在进行一些重要交易时赔钱,充分保护他们的人格尊严和情感利益。
此外,即使小明没有子女,政府民政部门或当地居委会、村委会也会“托底”,充当监护人,陪伴他(她)平安而有尊严地度过晚年。小明生前留下的财产,会按照他(她)的遗愿妥善处理,即使他(她)指定作为赠与当时还在母亲子宫里的胎儿,也仍然受法律保护。
这是小明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可能会有一个与民法通则同命的故事。通则的温暖,会呵护中国的每一个人。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孙教授所言,有了民法通则,6543.8+0.3亿中国人的生活会更安全、更踏实、机会更平等、更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