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移交执行局后我该怎么办?
法律解析:法院执行局是法院的内设机构,负责执行法院的民事、刑事判决,查封、冻结相关财产。它在处理这些事务时也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法院执行局的处理流程。1.法院执行局收到案件材料后,认为情况紧急,需要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以立即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2.法院执行局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3.法院执行局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通知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者财产线索。4.申请执行人提供明确具体的财产状况或者财产线索的,法院执行局应当在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状况或者财产线索后5日内进行核实、查证。5.一般由承办人在1个月内完成对被执行人收入、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车辆、机器设备、知识产权、对外投资权益、收入、到期债权等资产的调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执行人员收到执行申请或者执行移送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逾期不履行的,予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人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