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1,企业应用:
企业按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登记,向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申请时提交以下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二)证明该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登记证明;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发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准、认证认可、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五)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六)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或验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的说明材料;
(七)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报表);
(八)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2、专家评审:
评审机构应当随机抽取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应当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3.经检查,确定:
评审机构应结合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认定的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上公告,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如有异议,由认可机构核实处理。
4.企业年度报告: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企业应于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填报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究开发费用、营业收入等年度发展报告。
法律依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
为支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
本办法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中国(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1年以上,通过持续进行研发和技术成果转化,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