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部门负责起草自主知识产权激励办法?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示范城市建设水平,适应知识产权工作发展需要,福清市近日制定出台了《福清市鼓励自主知识产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不仅对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进行奖励,还对福州市推荐纳入福建省专利权质押贷款和专利保险的金融项目进行补贴。《办法》提出,对新上市的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福州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65438+万元、5万元奖励。

《办法》还调整了专利奖励项目,首次将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纳入奖励范围,对申请并获得发明专利的个人进行奖励。《办法》规定

新受理本地区发明和实用新型国内外专利申请的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1万元和500元;国内外本领域企事业单位新授权的发明

李和实用新型专利分别奖励6000元和1000元;对新受理的个人在本辖区内申请发明专利的,每件给予1,000元的资助。如果他们的发明专利被授权,每一件都会

奖励2500元。

“做”

法律规定,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和中国专利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20万元和6543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福建省专利特等奖和福建省专利一、二等奖专利权。

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654.38+万元、5万元、3万元,获得福州市专利金奖、福州市专利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654.38+万元。

《办法》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作用,对福清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只知道这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