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和发明的区别是什么?
发现和发明的区别在于:
第一,目的不同
1,发现是为了解释世界,发现没有明确的目的。发现是人类对世界的探索,是对自身和世界的揭示和认识。
2.发明改变世界,目的明确。是应用自然规律解决技术领域特有问题,提出创新方案和措施的过程和成果。
第二,意义不同
1.发现是在自然社会原有的基础上发现一些未知的东西,这是一个探索的过程,而不是探索过程中的再创造。
2.发明就是创造以前从未出现过的东西。本发明是在现有基础上的进一步改进,在功能上与前者不同。
第三,知识产权保护的差异
1,知识产权领域。科学发现权不是知识产权。原因是科学发现不具有创造性。是迄今为止对自然现象、自然规律、事物本质的一种客观存在的认识。它是人类认识世界的范畴,属于人类认识的成果。
2.在知识产权领域,发明是指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专利类型之一,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领域的发明都有其特定的保护对象或保护对象。
第四,引文解释不同
1,发现:现代鲁迅《热风随想录33》:“把前人不知道的东西找出来,叫做发现。”
2.发明:现代郭沫若《我的童年》第一篇第5条:“那时候我们读古籍比较有条理。我们在读《左春秋》的同时,也在读《东莱伯夷》。两篇文章都比较好理解,可以互相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