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金融机构应优先支持重点服务业。

银监会近日发布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对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成效显著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其增设机构和创新业务申请符合准入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由监管部门优先审批。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欠发达地区设立分支机构,设立有利于服务社区经济和服务业小企业的机构网点,监管部门也将给予大力支持。

此外,监管部门还将优先支持和促进农村服务业发展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银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优先支持国家战略性重点服务业和发展潜力大、社会效益好的服务业;积极支持科技含量高、人力资本含量高、附加值高的现代服务业;培育和支持欠发达地区和农村服务业,大力支持国家宏观管理部门根据产业和区域发展政策制定的服务业加快发展《指导目录》中鼓励的服务业,遵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加强风险全过程监管,实现公司金融服务的商业化可持续发展。

《意见》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服务企业的特殊需求,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评估、财务辅导、融资设计等服务,协助服务企业筹集和使用资金;合理向服务企业下放信贷审批权限,优化内部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核效率。此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服务企业的融资需求和现金流特点,设定合理的授信期限和还款方式,可采取分期额度、随本付息、附加宽限期(期间只付息不还本)等还款方式。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对服务企业授信时,要探索和开展多种形式的担保。积极开展应收账款质押、组合担保等相对成熟的业务,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质押等其他有效的担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