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看案件进展?
1,去法院查询。
案件双方如果想查询法院案件,可以到法院立案大厅的案件查询窗口查询案件进展情况。
2.打电话给法官征求意见。
案件当事人也可以通过直接打电话给承办案件的法官,从法官那里了解案件的进展。
3.通过法院官网查询案情。
案件成功立案后,法院一般会给民事诉讼双方一个案件号,双方可以通过法院给的案件号在法院官网查询案件进展。
4.委托代理人查询案情
如果民事诉讼双方都觉得诉讼过程很复杂,也可以委托律师作为案件代理人,负责案件的一切事务。当然,询问案情的事情是由律师处理的。在刑事案件中,只有律师可以查询案件的进展和具体情况。
5、通过法院网、裁定网、检察网查询。
一般生效判决,且不是不能公开的案件,当事人也可以通过法院网、裁定网、12309中国检察网查询生效判决的判决情况。再次回顾案例。
6.通过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查询
目前,部分法院已经开始使用微信公众号对案件的受理和审理情况进行公示,当事人也可以选择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法院案件。但这种方式仅限于已经开始在微信官方账号使用微信的法院。
二。案件信息披露的信息来源
作为检察工作的前端,检察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绝大多数是由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管理部门受理的。案件管理部门会将案件制作成电子档案,方便办案部门承办人办理案件和律师阅卷。
在信息公开过程中,对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为了保证公开信息的质量,办案部门负责人会对文书进行保密审查和技术处理审查,然后交由案件管理部门管控审查,层层把关,确保公开的法律文书内容准确、格式规范。
二、案件信息公开的内容是什么?
1,程序性信息公开
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履行法律规定的通知、告知、送达、公告等职责。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查询案由、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理部门、办理过程、办理结果、强制措施等程序性信息。
2.重要案件的信息公开
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下列重要案件信息:
(1)社会影响较大的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并提起公诉;
(2)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和起诉情况;
(三)已经结案的典型案件;
(四)重大和专项业务工作进展和结果信息;
(五)其他重要案件信息。
3.法律文件的披露
人民检察院制作的下列法律文书应当在人民检察院案件网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
(1)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已经生效的刑事案件的起诉和抗诉;
(二)不起诉决定;
(3)刑事申诉复查决定;
(四)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在系统内公布的其他法律文件。
3.谁能了解案情?
1.申请人-与案件“有关”的人:
2.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3.申诉案件的当事人和委托人;
4.国家赔偿案件的当事人、近亲属和代理人;
5.中国人民银行案的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和诉讼代理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修订)
第一百三十八条公告可以张贴在法院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发出公告的日期为最后一次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照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张贴公告,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20年修订)
第二十八条档案馆应当通过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目录,不断完善利用规则,创新服务形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积极为档案利用创造条件,简化程序,提供便利。
有合法证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不按规定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档案主管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档案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档案利用涉及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