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激励政策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激励政策因地区而异。以深圳为例,激励政策如下:

深圳市南山区1,对上一年度承担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的企事业单位,同一项目不再重复支持,每单位奖励200万元,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下达的项目为准。

2.深圳市龙岗区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并给予配套补贴,国家级最高3000万元,新认定并符合条件的区级创新平台最高654.38+0万元。

3.深圳市龙华区,除区内扶持政策外,对国家级企业技术创新等创新载体给予500万元奖励。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R&D和创新机构。主要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计划,开展产业技术R&D,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和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动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特别是对创新能力强、创新机制好、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并给予政策支持,可以鼓励和引导行业骨干企业,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和创新能力。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政策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等部门指导和协调相关工作。国家发改委牵头认可和运营评估,适用于现代农业、家具装饰、生物医药与健康、汽车制造等行业。只要符合相关的认可条件和标准,就可以提交申请,经过严格的审查和评估,就可以进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