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为什么要作为知识产权受到法律保护?
1,域名权利的时效性
知识产权和有形财产的主要区别之一是及时性。有形财产的所有权是一种不确定的权利,只有当财产本身消灭时,所有权才会消灭。知识产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这种权利就会白白消灭,相关的知识产品就会成为全社会的财富,为全人类所使用。
2.域名是一种智力成果和无形财产。
首先,域名有一定的创造性。一个域名的产生,往往需要所有人的深思熟虑、构思和选择,才能使其注册的域名具有鲜明的标识和独特的含义,能够最大程度地吸引公众的注意力。如果一个企业只用自己的企业名称作为域名,从表面上看,它并没有被创造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它的创造性就完成了。因此,域名是注册人的智力成果。
其次,域名是企业的无形财产。企业注册域名时。一定要选择能表达自己企业特点的域名,或者就用企业名称。这样,域名就成了企业名称在互联网中的延伸,承载着企业的商誉,是企业在互联网中的窗口和代言人。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域名往往能给持有者带来巨大的商业价值,成为企业的无形财产。值得注意的是,世界范围内的域名制度协调都是通过WIPO进行的,这本身就说明域名已经成为“准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