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人事代理是什么意思?
人事代理是在国家人事政策法规的指导下,学校负责用人,而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关系及相关人事业务委托给社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的一种模式。养老金和人员编制一样。
人事代理必须与学校签订为期3年的雇佣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
聘用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聘用期限、劳动关系、岗位和职责、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要求、考核办法、聘用福利、合同变更、终止和解除、争议解决、违约责任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人事代理在聘用期内不得转让。聘用期结束后,本人自愿跳槽的,可按当年公开招聘计划和岗位设置条件重新申请。
扩展数据:
高校人事代理的待遇:
1.人事代理人员在聘用期间,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享受企业编制内同类人员的工资和补贴。为应届毕业生安排单身公寓。
2.学校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人事代理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兰州大学人事处-兰州大学人事代理管理暂行办法
洛阳理工学院人事处-人事代理暂行办法2016、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