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绝对自诉的案件?

绝对自诉案件的范围如下:

1,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损害公民财产权利罪;

2.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3.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

4.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犯罪;

5.其他应当由自诉人提起公诉的犯罪。

绝对自诉案件的受理条件:

1.绝对自诉案件是指只有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提起公诉的案件;

2.此类案件通常涉及受害人的私人利益,如名誉权、人身权等;

3.绝对自诉案件的受理条件包括被害人已经被认定,有足够证据证明其受到侵害;

4.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必须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在提起诉讼之前,受害人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诉状、证据材料等。确保诉讼请求清晰明了;

6.对于绝对自诉的案件,法院受理后依法审判,不需要检察院审批。

综上所述,绝对自诉案件涵盖了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知识产权、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侵害国家和社会利益以及其他法律规定自诉人应当提起公诉的各种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210条

自诉案件包括以下案件:

(一)告知处理情况;

(二)被害人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