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土地如何分红入合作社?
法律分析:1,按股分红。遵循“利润* * *、风险* * *和效益决定”的分配原则,利润按照“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留存公益金、股权分红”的优先顺序进行分配。从当年可分配收益中提取公积金、公益金等积累部分,剩余部分按量化到成员的股份分红,成员还享有股权的继承、转让、质押等财产权。2.股权激励。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通常实行一次性分配、长期股权设置的原则。为了保护全体集体成员的权益,他们将创新特殊集体成员的股份分配机制,以确保生产激励和利润分配的平等。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管理人员和职工主要是按劳分配,获得相应的工资收入。针对工作业绩高的管理者,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也可以以其资产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采用项目制、现金配股、土地入股等股权激励方式,给予其一定的经济和股权奖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