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项目监理制相关问题的探讨

监理这个岗位最早出现在建筑行业,其主体是具有设立资格的独立法人。受项目法人委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范、监理合同和工程合同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作为项目第三方,以诚信、公正、科学、守法为工作准则,参与项目组织、实施、验收的全过程。

通常,监督机制的制定必须由企业(R&D单位)、用户、行业协会或技术协会、国家职能部门等相关单位协商。由于行业、产品(成果)适用范围、管理制度的差异,无法采用统一的监管制度标准。因此,应根据项目行业的特点,由相应的机构制定适合行业或项目类别的监督机制和评价标准。同样,监管机构也必然对行业的业务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深入的了解。在监理过程中,由于监理方的利益独立于工程双方,可以根据合同协调工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客观公正地提出相关建议和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同时,监理方一般具有较强的咨询能力和行业技术背景,能够帮助双方解决一些技术和管理问题,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完成发挥重要作用。目前,监理制度已广泛应用于房地产建设、交通建设、保险和金融行业,并在环评、信息产业等新兴行业逐步引入和实施。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国家科技计划在组织管理过程中也尝试了监督。

1国家科技项目管理引入监理制的必要性

在国家科技项目管理中,从项目调研、指南发布、项目验收评估、验收程序等方面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规范(规定)。但就项目过程管理而言,由于管理资源和管理制度的限制,管理部门很难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和控制。当一个可行的实施计划被制定和批准后,如何执行计划,监督和控制实施过程成为项目管理的首要问题。科技项目本身风险再大,方案再好,也不可能预见到所有的问题,提前做好对策。因此,在项目管理中,对实施过程的监督和控制尤为重要。因此,聘请项目监理工程师可以有效补充管理资源的不足,丰富项目管理的手段。更重要的是,一个好的项目监理工程师能从技术层面保证整个项目的实施和完成。作为项目的第三方,监理方的利益独立于双方,完全可以根据合同协调双方在项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客观公正地提出相关意见和措施,保证项目实施的质量和进度。同时,监理制度的实施也可以帮助双方解决一些技术和管理问题,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顺利完成。

2当前国家科技项目监理工作的特点

国家科技项目具有政策导向的特点,项目发布、评审、立项、经费来源、管理、验收及后续开展的全过程基本由国家机关和相关机构组织实施。其性质决定了科技项目的监理不同于工程监理。根据目前采用监理制的两个国家科技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以下简称农转)的具体实施方式,主要表现出两个特点。

2.1科技项目监理机构是“非独立”的第三方。

我国工程监理机构是独立的第三方,但项目委托方、项目承接方和监理方的三角关系并不是等边的。项目监理方一般倾向于项目委托方,接受项目委托方的委托开展相关工作。因此,项目监理方主要代表甲方的利益,监督乙方的项目实施,因此,如何平衡和处理三方的利益是监理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在监管过程中,监管者实际上是站在第三方的角度,按照法律、科学、标准、经验、技术,充当执法者的角色。其独立性主要体现在监理机构的行政隶属性和工程合同双方利益的独立性。

目前,科技项目监督机构的确认主要采用“推荐责任制”,即由推荐项目的地(市)科技主管单位作为监督机构,受科技部委托,协助科技部对所辖市的科技项目进行监督。就其委托方式而言:一是从属于协助监管,主要是协助科技部管理项目;其次,合同委托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所以其监理行为仍属于工程的一般管理范畴;第三,地方科技部门在行政隶属上受科技部直接领导,地方科技项目的管理和经营可能与项目承担者存在隶属关系。因此,目前科技项目监理机构并不是独立的第三方,而是在某些职能上行使甲方在项目合同中的权利。

2.2科技项目监理的本质是过程管理。

如前所述,创新基金和农业转化项目的机制和管理方式决定了这类项目的监管行为属于项目过程管理。项目过程监督主要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的监督和控制,其主要职能和任务是控制项目实施过程中投入的各种资源,实现目标,以满足项目实施计划的要求。就其监督工作的具体内容而言,主要包括:监督项目阶段计划,监督阶段组合的实施进度,指导合理调整;监督项目的实际投资,保证投资的合理性,保证后续阶段的可持续性;监督项目的实际结果,确保阶段结果与阶段过程计划相同或一致;发现和找出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障碍,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避免项目出现重大停顿或暂停;监督克服困难的措施,保证解决困难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方的监督控制是以项目计划和目标为依据的,主要目的是使实施工作按计划进行,达到预期目标。一般来说,当问题发生时,其直接表现就是执行结果偏离了原定的计划和目标,项目主管的工作就是及时发现这种偏离,分析原因,提出合理的整改方案和措施。关于现行科技项目实施监理制的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科技项目监理方应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对项目组织实施、合同计划进度和完成情况、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成果转化情况、技术水平和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理,及时了解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解决方案。其主要工作方法是通过对项目的现场检查和对上报数据的分析整理,填写监督信息调查表和项目监督意见表,作为科技部评估项目实施情况和做出相应决策的主要依据。

3一些建议

首先,作为项目的独立第三方,监理机构的角色需要重新确认,其与项目委托方和被监理方的关系需要进一步明确。应以监理合同的形式明确委托方和监理机构的权利和责任,在科技项目监理的规范(条例)中明确监理方和被监理方的关系,使监理方能够“公正、独立、客观”地开展相关监理工作,公平维护项目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国家科技计划的顺利完成。

其次,项目监理主要以知识、标准、经验和专业技能开展监理工作。科技项目本身是一项系统工程(技术),涉及技术研发、检验检测、人力资源管理、会计核算,甚至业务运营、成果转化等诸多方面,因此对监理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就目前科技项目监理的内容而言,监理工程师主要负责项目技术的实施和项目管理。因此,监理工程师的技术背景、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将成为工程监理工作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因素之一。

再次,从对被监理方负责的角度,在维护项目核心技术、工艺流程等知识产权方面约束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明确谁能监理谁不能,更重要的是有效约束监理机构的行业规范和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