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
法律主观性:
一方面,从微观上看,它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最后一道屏障,是知识产权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后手段;另一方面,从宏观角度看,可以提高科研成果的潜在效益,是鼓励企业和科研人员加大创新投入、建设创新型社会的重要举措。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23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下列客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