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

法律主观性:

一方面,从微观上看,它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最后一道屏障,是知识产权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后手段;另一方面,从宏观角度看,可以提高科研成果的潜在效益,是鼓励企业和科研人员加大创新投入、建设创新型社会的重要举措。

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23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下列客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