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的程序和规则

诉讼前调解流程:

1.起诉,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法院安排诉前调解,调解员主持调解(不超过20天)。

2.如果调解成功,如果当事人不起诉,法院将不予立案,并退回起诉材料。

3.当事人达成和解撤诉的,不需要出具文书,法院会以撤诉处理。

4.调解组织出具调解协议,法院按照当事人撤诉的方式立案。法院立案并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5.如果调解不成功,就立案,进入诉讼程序。

民事调解的程序如下:1 .受理纠纷:应当事人要求及时调解纠纷;2.调查分析:受理纠纷,要迅速找出纠纷的原因和焦点,及时认定纠纷的性质和是非曲直,进行研究分析;3.调解: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双方工作,充分讲道理,耐心引导,学习法律条文,消除隔阂。

民事调解程序如下:

1.需要发生民事纠纷的,一方当事人主动要求另一方当事人调解解决民事纠纷,并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对该民事纠纷进行调解解决;

2.民事纠纷发生后,双方最好及时查明纠纷的原因和焦点,及时查明民事纠纷的性质,研究分析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双方接受调解解决民事纠纷后,在完成对各种原因的分析和调查的前提下,双方可以共同约定。在第三方的指导下,双方充分说明实际情况和各种理由,耐心听取他人的意见和诉求,消除疑虑和顾虑,达成调解谅解,在签订调解协议规定后,完成民事纠纷调解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