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第三条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应当遵循全面保护、严格保护、平等保护、依法保护、快速保护、协同保护的原则,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完整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组织领导,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评估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制定知识产权重大政策,协调解决知识产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本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的具体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知识产权具体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科技、财政、公安、司法行政、金融管理、海关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鼓励新闻媒体和公众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公益宣传,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产业、科技、文化、贸易、人才等政策,鼓励知识产权创造,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优质创造机制。第八条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建立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知识产权制度,推进南方育种、深海科技等领域的国际合作,建设具有海南特色、国际认可度高、知识产权营商环境一流的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先行区。第二章行政保护第九条知识产权具体管理部门应当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在线处理机制,运用溯源、实时监控、在线识别、在线存储、统计分析、跟踪预警等技术手段,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第十条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愿登记作品。
版权部门要加强互联网版权保护,依法查处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第十一条省知识产权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石化新材料、现代生物医药、南方育种、深海科技、航天科技等重点发展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专利优先审查通道。
省知识产权厅推动优势产业集群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快速审查、快速确认、快速维权服务,降低知识产权权利人及相关权利人的维权成本。第十二条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当强化知识产权质量导向,引导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申请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依法查处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和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有前款规定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不得接受其委托。第十三条在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行政案件中,商业秘密权利人提供初步证据证明其已对被主张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并合理证明该商业秘密被侵犯的,具体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要求侵权嫌疑人证明权利人的主张不属于商业秘密或者没有侵犯商业秘密。第十四条知识产权具体管理部门应当扩大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范围和环节,加强对实质性衍生品种的保护,鼓励育种创新,提高植物新品种保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