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法律分析: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垄断行为,排除、限制国内市场竞争的,适用本法。2.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本法;但是,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法。3、农产品生产者和农村经济组织的农产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十五条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 (一)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二)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统一产品规格和标准或实行专业分工;(三)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的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的竞争力;(四)实现节能、环保、救灾等社会利益;(五)由于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严重下滑或明显生产过剩;(六)保护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合法利益;(七)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改变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或者销售数量;(三)划分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五)抵制交易;(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一致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