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北航并报考上述专业的原因是什么?

(2)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报名参加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组织的单独考试:1。它们符合申请条件中第1、3和4段的要求;2.大学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及以上,业务过硬。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满2年及以上,业务过硬,经单位同意,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是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职工;(3)符合上述(1)或(2)条件者,可报名参加相应的教育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或单项考试。可招收教育学硕士研究生的49所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烟台师范大学、聊城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等。(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1.满足(1)中的要求;2.高校非法学专业;(以下13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知识产权法、刑法)可招收法律硕士学位毕业生的48所学校为: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河北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 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兰州大学。上述院校录取本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学校不再组织本专业统一或单独考试。(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毕业生全国联考,简称“工商管理硕士联考”。1.满足(1)中1、3、4、3项的要求;2.大学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可招收MBA毕业生的94所学校分别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理工大学。 上海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苏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金融学院。河南财经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湘潭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北大学。上述院校,在招收MBA学位研究生时,只从参加“MBA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学校不再组织本专业统一或单独考试。(六)经教育部批准,研究生招生单位中的部分高等学校可在6月25日10前推荐本校少量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直接到报考单位进行复试并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不得再次参加统考。65438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招生单位推荐的学生,不再保留学籍。只要毕业两年就可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