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开展2024年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工作。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服务民营经济的决策部署,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2024年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此举旨在激发民营企业创新活力,树立行业标杆,带动更多企业实现转型升级。
二、申报条件和程序
1,申报条件:
(1)企业在陕西省合法设立,为规模以上工业或生产性服务业私营企业,经营3年以上;
(二)近两年经营业绩良好;
(三)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四)企业及主要负责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诚实守信。
2.申请程序: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经初审后逐级推荐上报。申报企业需按照《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准备相关材料。
依托我省重点产业领域和科教资源,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新产品”,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向智能、安全、绿色、低碳、高端方向发展,符合下列转型升级示范要求之一。
(1)产品升级。企业积极优化工业产品结构,不断开发新产品,从低端走向高端;积极延伸产业链,发展R&D、咨询、设计、创意、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实现产品升级,扩大主要产品生产规模,大幅增加销售收入,提高市场占有率。
(2)技术升级。企业自建技术中心或R&D机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先进核心技术;引进先进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淘汰落后的设备和工艺,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3)业务转型。企业应用开发工业互联网、数字化、网络化、虚拟化、智能化等新技术新产品,发展网络众包、异地协同设计、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精准供应链管理等新业态;开发推广总集成总承包、集成智能创新、电子商务等新模式;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利用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有效实施海外并购,开展国际产能合作。
(4)管理转型。建立健全以质量、品牌、安全、环保、财务为重点的企业内部管理体系,不断优化管理制度、管理流程和公司治理结构,推进股份制改革,采用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管理技术,实现粗放管理到精细管理,使工作效率倍增,能耗和生产成本大幅降低,安全管理能力和诚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五)具有其他发展特色、示范带动转型升级明显的企业。
工业企业必须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或有研发机构,近两年R&D费用总额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年营业收入超过6543.8+0亿元的不低于3%,超过2亿元的不低于2%);有固定数量的R&D人员,且R&D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8%。
三。申请材料和配额分配
1.申请材料: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内容准备申请材料,包括基本情况、经营业绩、行业状况、创新能力、转型升级措施等信息。所有申请材料要按顺序双面打印装订,附目录,并提供扫描的pdf文件。
2.名额分配:各市(区)考生人数已明确分配,如安30人,宝鸡、咸阳、渭南、汉中10。
四。相关要求和支持措施
1,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2、对申报主体资格、条件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初步意见。
3.5月31日前截止申请,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此之前将推荐企业名单及申请材料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4、首次被认定为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的,可获得一定的资金奖励或其他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