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南京大学法学院教师。
许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学士,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1990律师资格,1992专利代理人资格。现就读于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博士。1991开始律师执业,1994年至1996年在南京大学专利局担任专利代理人。65438-0996年调入南京大学法学院从事律师实务、知识产权法等课程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结合教学和科研开展了大量的律师实务工作。曾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胜诉,在中国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代理过多起无效和复审案件。曾担任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五台山体育中心、天地国际集团、江苏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无锡祥生医学影像有限公司、江苏广广集团公司、华阳太阳能公司等单位的法律顾问、专利顾问。代理各类案件数百件,许多有影响的典型案例被收入最高人民法院编纂出版的《知识产权审判指导与参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裁判文书选编》、《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编纂出版的《人民法院文书选编》。其中,代表的重大疑难案件有:江苏省五台山体育中心与吉姆盛德实业有限公司康复中心大楼房地产联营建设合同纠纷案、罗马瓷砖与南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江苏省五台山体育中心保龄球馆有限公司股权纠纷仲裁案、溧水外贸公司诉港盛兴实业有限公司案、 以及中国农业银行南京栖霞支行诉天地国际有限公司、深圳火王炊具有限公司诉江苏广广有限公司侵犯专利、迎海集团有限公司诉无锡祥生医学影像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台湾省万仞出版社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擅长业务领域:知识产权、经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