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特殊任务

(1)专利。

知识产权战略

(1)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在生物医药、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先进能源、海洋、资源环境、现代农业、现代交通、航空航天等技术领域超前布局,掌握一批核心技术专利,支持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2)制定和完善标准相关政策,规范将专利纳入标准的行为。支持企业和行业组织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

(3)完善职务发明制度,建立既有利于激发职务发明人创新热情,又有利于促进专利技术实施的利益分配机制。

(4)根据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完善专利审查程序,提高审查质量。防止非正常的专利申请。

(5)正确处理专利保护与公共利益的关系。在依法保护专利权的同时,完善强制许可制度,发挥例外制度的作用,研究制定合理的相关政策,确保公众在公共危机事件中能够及时、充分地获得必要的产品和服务。

(2)商标。

(1)有效保护商标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等侵权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2)支持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在经济活动中使用自主商标。引导企业丰富商标内涵,增加商标附加值,提高商标知名度,形成驰名商标。鼓励企业注册国际商标,维护商标权益,参与国际竞争。

(3)充分发挥商标在农业产业化中的作用。积极推动市场主体注册和使用商标,提高农产品质量,保障食品安全,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

(4)加强商标管理。提高商标审查效率,缩短审查周期,保证审查质量。尊重市场规律,切实解决好驰名商标、知名商标、知名商品、名牌产品、优秀品牌的认定问题。

(3)版权。

(1)支持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广告设计、工艺美术、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版权相关产业,支持创作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的作品,支持创作难以参与市场竞争的优秀文化作品。

(2)完善制度,推进版权市场化。进一步完善著作权质押、作品登记和转让合同备案制度,扩大著作权使用范围,降低著作权交易成本和风险。充分发挥版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业协会、代理机构等中介组织在版权市场化中的作用。

(3)依法处理盗版行为,加大对盗版行为的处罚力度。重点打击大规模生产、销售和传播盗版产品的行为,遏制盗版。

(4)有效应对互联网等新技术发展对版权保护的挑战。正确处理版权保护和信息传播的关系,既要依法保护版权,又要促进信息传播。

(4)商业秘密。

引导市场主体依法建立商业秘密管理制度。依法打击窃取他人商业秘密行为。妥善处理商业秘密保护与自由就业、涉密人员竞业限制与人才合理流动的关系,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5)植物新品种。

(1)建立激励机制,支持新品种培育,促进育种创新成果转化为植物新品种权。支持组建一批拥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苗单位。建立健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技术支撑体系,加快制定植物新品种试验指南,提高审查检测水平。

(2)合理调整资源提供者、育种者、生产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注重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提高种苗单位和农民对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意识,让品种权人、品种生产流通单位和使用新品种的农民共同受益。

(6)特定领域的知识产权。

(1)完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建立和完善地理标志的技术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检测体系。普查地理标志资源,支持地理标志产品,促进具有地方特色的自然和人文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2)完善遗传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制度,防止遗传资源流失和无序利用。协调遗传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的利益,构建合理的遗传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保障遗传资源提供者的知情同意权。

(3)建立和完善传统知识保护体系。支持传统知识的整理和传承,促进传统知识的发展。完善传统医药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利用的协调机制,加强传统工艺的保护、开发和利用。

(4)加强保护,促进民间文学艺术发展..深度挖掘民间文艺作品,建立民间文艺拯救者与后续创作者之间合理的利益分享机制,维护相关个人和群体的合法权益。

(5)加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有效使用,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七)国防知识产权。

(1)建立统一协调的国防知识产权管理机制,重点解决权利归属和利益分配、有偿使用、激励机制、紧急情况下技术有效实施等重大问题。

(二)加强国防知识产权管理。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国防科研、生产、经营、装备采购、保障和项目管理各个环节,提升重大国防知识产权管控能力。发布关键技术指南,在武器装备关键技术和军民融合高技术领域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建立国防知识产权安全预警机制,开展军事技术合作和军贸领域国防知识产权专项审查。

(3)促进国防知识产权的有效运用。完善国防知识产权保密解密制度,在确保国家安全和国防利益的基础上,推动国防知识产权向民用领域转移。鼓励民用领域知识产权在国防领域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