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课,一个小学生的侄子,打瞎了其他孩子。一个律师朋友帮忙给点建议。非常感谢!

第一,你说的“你侄子上体育课,玩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另一个同学的眼睛,导致失明。”你侄子的监护人,也就是你弟弟,主要承担赔偿责任,学校监管不力,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自2005年6月5438+10月1日起,《人体伤残程度评定标准(试行)》2.7.12一只眼球缺失或一只眼球萎缩有手术摘除指征。2.8.8一眼盲4级,或视野半径≤ 5。你说的,如果眼球缺失,可以构成七级伤残,如果只有一只眼睛缺失,可以构成八级伤残。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旷工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和减少的收入等全部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因日常生活需要增加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因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支出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

第二十五条伤残赔偿金按照受害人的伤残程度或者伤残等级以及申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从伤残之日起计算,计算期限为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龄减少一岁;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七级伤残赔偿期限为40%×20年,即8年,八级伤残赔偿期限为30%×20年,即6年。

你会养一个孩子一辈子吗?不用,按上述标准赔偿即可。

第四,你说延误治疗导致视力下降,不是说说而已。一般来说,眼睛穿孔后,房水、晶状体、玻璃体都丧失了。有一个和你父母延误治疗无关的过程,就是立即治疗。根据受伤的严重程度,后果可能是一样的。如果是医疗事故,需要司法鉴定部门做医疗事故鉴定,所以你怀疑的只是怀疑,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