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帮忙还房贷离婚怎么分?

父母帮忙还房贷,离婚分成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双方的收入属于同一财产,包括婚内个人借款。离婚时,这部分财产及其升值价值要进行分割。父母帮忙还的房贷,如果有出资证明,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可分割。不动产通常判给出资人,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财产补偿。房产属于同一财产的,分割由离婚时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情况和照顾子女及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判断不动产权属的基本原则:

1.不动产登记在谁的名下:一般情况下,房产证上名字的所有人被认为是不动产的合法所有人;

2.婚前个人财产的认定:房产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即使婚后偿还,原则上仍认定为个人财产;

3.* * *同一财产的认定:夫妻婚后购买的财产,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财产来源说明: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要明确赠与或贷款的性质。捐赠可以认定为个人财产,贷款清偿债务后必须分割为相同财产;

5.实际缴纳:分割时会考虑双方实际缴纳的房款和贷款,按照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在我国离婚财产分割中,婚姻双方的收入视为同一财产,包括个人贷款;如果是父母帮忙还房贷,就视为个人财产,不予分割。财产的归属取决于出资额和是否属于同一财产。法院会考虑孩子和女方的权益做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6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 * *所有的财产。

丈夫和妻子对同一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第1063条

下列财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二)一方当事人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第1065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自己所有,归全部或者部分所有,归部分所有。该协议应为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另一方知道该约定的,应当以夫妻的个人财产用于清偿夫妻所欠债务。

第1087条

离婚时,夫妻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第1089条

离婚时,夫妻双方应承担相同的债务。* * *同一财产未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经双方约定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