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调查报告
一、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地勘单位企业改革的基本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地勘单位企业改革(以下简称内蒙古地勘单位改革)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于2005年3月推进。同年4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了《自治区地勘局、有色地勘局、煤炭地质局关于推进内部企业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改革意见》),对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地勘单位企业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
(一)内蒙古地质勘查改革的背景
随着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对资源的需求迅速扩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资源转换战略,大力发展能源、化工、电力等优势特色产业,努力推动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经济建设呈现持续快速发展态势。然而,与这一环境形成巨大反差的是,作为自治区地勘主力军的国有地勘单位,却处于体制转换、观念落后、视野封闭、经济实力薄弱、企业改革困难的困境中,无法满足自治区经济发展提供资源保障能力的需要。2004年,地质矿产局、有色地质勘查局、煤田地质局共有42个二级单位,职工26793人,其中离退休人员12,710,下岗职工6394人。国有净资产54921万元,人均收入只有20499元,地勘费35533。资产水平、市场经营收入水平、员工收入水平都远远落后于国内其他省(区、市)的地勘单位。三地勘局的情况引起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政府研究室、党委政研室、自治区编办、财政厅、人事厅、国土资源厅先后受命,围绕深化地勘单位改革这一主题开展调查研究,决定对内蒙古地矿局、有色地勘局、煤炭地质局进行企业改革。
(二)内蒙古地质勘查改革的特点
内蒙古地勘改革的特点是:政府推动、全员参与、目标明确。即:一是本次改革方案的制定、改革思路的确立和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都是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推进的;二是改革以自治区三个省级地勘局为单位,全员参与,改革面比较广;第三,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组建三家集团公司,企业管理起点更高。
(3)改革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企分开原则和企业改革方向。通过分离退休人员,剥离地勘单位的社会职能,精简主体,拓展主业,使地勘单位轻装前进,专心经营,一心发展。第二,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体现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三是坚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的原则。从内部改革入手,转换经营机制,实行企业化管理,逐步向现代企业过渡。第四,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为支持地勘单位发展,维护职工利益,在保留事业单位品牌、性质和退休事业的基础上进行改革。
主要内容有:一是将三个地勘队所属学校的人员、资产、经费划拨给地方管理;二是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的资金分开管理;第三,在职人员自负盈亏;四是扩大用人自主权;五是地勘单位要实行企业化管理,整合优良资产,发展优势产业,适时组建企业集团;第六,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勘单位的领导和管理。
(四)内蒙古地勘改革的政策保障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对地勘单位企业改革给予政策支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三个不变”的方针。也就是说,改革后地勘局的业务牌子不摘,地勘费基数继续保留使用。到改革时,已登记的员工在改革后将拥有相同的职业身份。这一政策是内蒙古地勘改革得以推进和成功的关键,不仅解决了改革的定位、历史遗留和身份等问题,也为改革的顺利进行构筑了一个“避风港”。
(2)矿业权的取得和流转政策。过去和现在由国家和自治区出资、地勘单位勘查的矿产地,按评估价的10%有偿提取勘查资金,统筹用于支持地勘工作,并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入逐步提高比例。提取的勘查基金由自治区财政收取,专款专用。企业改制过程中,地勘单位申请出让或转让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的探矿权、采矿权,符合条件并经批准的,部分或全部价款转为国有地勘单位国家资本金。
(3)金融政策支持。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今后中央财政安排的属地化地勘单位政策性补贴全部继续用于地勘单位;二是自治区政府每年安排的地质勘查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给自治区地质勘查单位。三是2005年从地勘预算中切块的专项经费16万元,归还原渠道,纳入经费基数。
(四)退休人员基金管理政策。离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分开管理,单独拨款,专项拨款。退休人员的管理仍由地勘局承担,不再增加新的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和编制。这项政策减轻了地勘单位企业管理的负担。
(5)老人及房屋政策的整体规划。改革前,地勘单位在册职工的养老保险和房改费用与自治区其他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对待,同步实施。
二、内蒙古地勘改革的新进展
(一)成功剥离了地勘单位的社会职能。
在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和机构编制办公室的协调下,根据改革方案要求,三地勘局先后与学校所在城市签订协议,顺利将6所学校移交地方管理。另外两所学校因为一些原因没有移交,目前正在协商中。
(2)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的资金已分别管理。
为确保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按照“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分开管理、经费分开、专项拨款”的改革要求,2005年,已从三个地勘局划拨12710名退休人员(其中离退休人员335名、离退休人员12305名、离退休人员50名)。此外,2005年以来,自治区财政还安排政策性工资调整、遗属补贴、生活费等资金近5000万元;自治区政府已同意将355名离休干部纳入自治区一级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统筹管理。离退休人员经费单列后,离退休人员管理仍由各局承担,不再新增管理离退休人员的机构和编制。
(3)在职人员费用全包、自负盈亏制度已经完成,执行情况良好。
根据财政补贴改革,三局原在编人员以2005年地勘支出预算为基数,分别扣除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学校调剂经费后,剩余部分实行定额管理,自负盈亏。根据测算,三地勘局2005年地质勘查费用预算基数为371.36万元,剔除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学校转拨经费后剩余1.3298万元,人均9653元。此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地勘单位,不再核定事业编制,原事业编制以2004年底实际在册人员数为基数实行登记管理,减少一个事业编制相应减少一个事业编制;新员工按企业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再核定事业编制和经费。地勘单位的内设机构及其领导职数自行调整。改革前对局级、处级干部进行登记管理,新任命的领导干部不再确定行政级别。
(四)政企分开,以转换经营机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成立了三大集团公司,运行良好。
在自治区地勘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地矿、有色、煤田三局先后拟定了集团公司组建方案。2006年5月8日,自治区政府正式批准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有色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7月28日,三大集团公司相继正式投产, 这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地勘单位的企业改革已经到位,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地勘工作也将走上市场化、企业化、集团化的发展轨道。 目前,三大集团公司正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即将完成集团公司工商登记注册。
(5)地勘单位内部企业管理能力明显加强。
以增强发展活力、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突出地质主业、利用现有设备、人才、技术和矿业权优势、参与资源开发建设项目为主要企业运作方式的企业内部管理能力显著增强。一是通过改革经营机制,转换经营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二是大力推进“三制”改革,实行生产经营责任制,竞争上岗,与绩效挂钩;三是收缩分离辅业,放开搞活小企业,通过租赁、拍卖、转让等方式处置闲置或低效资产和企业,进一步整合资产各种生产要素,优化资产质量,集中力量发展优势产业和比较优势产业。
(6)地质勘探得到加强。
内蒙古地勘改革两年来,在市场经济改革环境特别是地勘改革政策和国家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下,三个地勘局共承担国家、自治区、社会地质勘查项目1 . 5万余项,总资金20亿,取得了良好的找矿效果。各级煤炭储量增加1.2亿吨以上,新发现和探明一批铁、铅、矿产。此外,矿业权运作和勘探开发一体化取得重大进展,涌现出勘探开发一体化的典型,如第十地勘院、煤田队104等。
(七)地勘经济快速增长,职工收入普遍提高,发展潜力显著增强。
内蒙古地勘改革两年来,2005年,三大集团公司(地勘局)共实现收入20.73亿元,增长239.6%;实现利润1.6亿元,增长22倍;新增经营性资产865,438+0.87万元,增长65,438+00.6%。2006年在2005年的基础上翻了一番,实现营业总收入36.62亿元,增长76.66%;实现利润41万元,同比增长1.56%,缴纳税费2.8亿元;新增经营性资产61亿元,同比增长79.4%。职工人均年收入654.38+0.95万元,增长42%。该局下属地勘单位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整体提升,营业收入超亿元的有9家,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有18家;4家单位实现利润5000万元以上,15家单位实现利润1000万元以上。
三、内蒙古地勘改革的经验和问题。
(一)内蒙古地质勘查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1)内蒙古地勘改革初见成效的根本原因在于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分管领导的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和政策保障,以及地勘单位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厅的有效组织协调和自上而下的及时沟通。
(2)政策是充分的,并且得到了很好的利用。“三个不变”及相关政策保证了内蒙古地勘改革的顺利进行。此外,在政策运用上,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起到了“润滑剂”的作用。只要政策允许,国土部门都会给予大力支持,在规定范围内“开绿灯”。同时,良好的司局关系是内蒙古地勘改革取得成效的基本保证。
(3)政府投入增加,激发了社会资金,取得了一批新的勘探成果。
(4)寻求改革发展之路——勘探开发一体化。
(5)地勘经济快速发展,功能性收入明显提高。
(2)内蒙古地勘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
(1)经济发展不平衡。这个问题不仅存在于三个大局(集团公司)层面,也存在于同一局(集团公司)内的地勘单位之间。
(2)产业结构单一。在内蒙古煤田地质局表现突出。
(3)对地勘改革的认识和观念还不统一。
(4)固有的体制和结构性障碍尚未解决。
(5)历史遗留问题没有解决或根本解决。比如住房问题。
(6)人才问题。普遍存在人才缺口和引进人才难的问题。
(7)改革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矿业权、享受税收优惠、住房货币化等方面。
4.内蒙古地勘改革的认识、思考和体会
(1)政府的加强领导和推动,国土资源厅的有效组织,各国地勘单位的努力,使自治区地勘单位和职工初步分享到了改革带来的成果,充分证明内蒙古自治区地勘单位改革之路是正确的。
(2)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和职工思想观念的转变,是内蒙古改革初见成效的动力。特别是地勘工作者对改革的心理和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思想认识上,由过去的怀疑和不理解转变为积极参与和支持;发展上,从过去的“要钱”到现在的“要矿权”“要政策支持”;管理,从过去的吃到现在的发展;等一下。可以说是观念和认识上的质变。
(3)严格来说,内蒙古的地勘改革还是企业内部改革,不是真正的企业改革。内蒙古地勘系统自己称之为“闭门改革”。因此,对于全国地质找矿改革来说,有其特殊性、区域性和局限性,不具有克隆性、模仿性和模式推广性。但我们认为,内蒙古的地勘改革具有全国地勘改革的特点,可供其他省(区、市)地勘单位借鉴,特别是一些改革措施、经验和政策措施。
(4)内蒙古地勘改革两年来,三大集团公司开局良好,运行平稳。但是,集团公司注册后,真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的任务十分艰巨,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比如如何构建公司治理结构,如何明晰产权,如何合理设置股权,特别是如何进行资本经营、规模化、集团化。因此,建议内蒙古地勘改革在自治区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充分吸收国内外组建集团公司的经验,构建三大集团的法人治理结构。一旦条件成熟,可以考虑整合三家集团,实现规模经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5)作为三大集团公司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出资人,如何管理企业资产、监督企业经营行为、评价企业绩效,需要进一步研究。
(6)三大集团公司的关系、管理方式、机构设置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生产要素的有效整合还有待研究。
(7)勘查开发一体化是地勘改革发展的长久之道,但要保证其长久,一要做好矿业权管理,不断增强矿业权意识、资本意识、市场意识,抵御风险和政策风险。二是正确处理各种关系,如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的衔接与协调;矿产勘查与开发的总体关系。
(8)处理好商业与企业的关系。内蒙古地勘改革走“一块牌子”“双轨制”之路。虽然前提是政企分开,但这仍然是企业体制下的企业改革,在具体操作中会遇到很多困难或矛盾的事情和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将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和改革成果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