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费的缴纳期限和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要程序。申请人要获得专利权,必须向国家专利局提出申请,经国家专利局批准并颁发证书后,还需要缴纳专利申请费,并且有缴纳专利费期限的规定。专利费的缴纳期限和时间是如何规定的?1.缴纳专利申请费时,如果申请文件是本人向专利局或者其代办处递交的,可以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当场缴纳申请费。申请文件邮寄到专利局的,应当在收到专利局受理通知书后缴纳专利申请费。但是,申请费的缴纳日期最迟不得超过自申请日起两个月。逾期未缴纳申请费的,该申请视为撤回。一般情况下,专利局的受理通知可以在申请人发送申请文件后的一个月内到达申请人,所以一般情况下,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缴纳申请费。二。专利费缴纳期限有哪些具体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审查指南》对专利申请费、专利实质审查费、专利登记费和专利年费的缴纳期限做出了具体规定。1.缴纳专利申请费的期限为自申请日起两个月。需要同时缴纳的费用包括优先权要求费(主张优先权)、申请附加费和发明专利申请的出版印刷费。(一)要求优先权的费用,是指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国内优先权时需要缴纳的费用,该费用的数额按照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的项目数计算。(2)申请附加费是指当申请文件的说明书(包括附图)页数超过30页或权利要求书超过10页时需要缴纳的费用,费用数额按页数或项数计算。(三)公布印刷费,是指公布一件发明专利申请所支付的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申请费(包括公布印刷费和申请附加费)的,该申请视为撤回。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或者未缴足优先权要求费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二、实质审查费的缴纳期限为自申请日起三年(有优先权要求的,从最早的优先权日起计算)。此费用仅适用于发明专利申请。三、请求费缴纳期限的延长是在原期限届满之前。费用是根据请求的延长期长度(以月为单位)计算的。4.恢复权利请求费的缴纳期限为当事人收到专利局确认权利丧失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当事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二款提出请求),或者障碍消除之日起两个月内, 但最迟在相应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当事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一款提出请求)。 五、复审费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的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缴纳。六、专利登记费、授权年度年费、除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外各年度的申请维持费(申请维持费从授予发明专利权前第三年开始缴纳),通知印刷费自申请人收到授予专利权通知并向专利局办理登记手续之日起两个月内缴纳。关于专利费缴纳期限和专利申请费缴纳时间的问题,就给你说这么多。专利问题也需要我们时刻关注。欲知详情,请致电八戒知识产权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