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共有后的权利

法律主观性:

知识产权使用权许可有三种方式,即一般许可;独占许可;独家许可。通用许可是指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合同规定的区域内使用的知识产权内容;同时,许可方保留使用该领域知识产权的权利,并与第三方签订知识产权许可合同。

法律客观性:

《民法典》第123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下列客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