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民营企业有哪些金融支持政策?

为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缓解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进一步发挥政府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2月14日, 国务院网站发布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发挥政府融资担保基金作用有效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支持。

对私营企业的支持:

《若干意见》提出,实施差别化货币信贷支持政策,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措施,提高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此外,要求加强融资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民营企业信息不对称、信用不足等问题;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着力疏通民营企业融资堵点;积极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纾困,着力化解流动性风险,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在实施差别化货币信贷支持政策方面,要求合理调整商业银行宏观审慎评价参数,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提高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将支农再贷款和支持小企业再贴现政策覆盖到包括民营银行在内的所有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票据融资的支持力度,简化贴现业务流程,提高贴现融资效率,及时办理再贴现。加快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支持民营银行等地方性法人银行等中小银行发展,加快构建与民营中小企业需求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深化联合授信试点,鼓励银行和民营企业构建中长期银企关系。

在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方面,要求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扩大直接融资。完善股票发行和再融资制度,加快民营企业首次公开上市和再融资审核进度,结合民营企业合理诉求,研究扩大定向可转债适用范围和发行规模,推动新三板成为创新型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平台。

在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方面,《若干意见》明确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资本市场补充资本,加快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债券工具创新,支持通过发行开放式资本债券、可转换二级资本债券等创新工具补充资本。从宏观审慎的角度来看,商业银行准备金是逆周期调整的。将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质量和规模作为中小商业银行发行股票的重要考量因素。研究取消保险资金开展金融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限制,规范实施战略性股权投资。

“抓紧建立‘敢贷、愿贷、能贷’的长效机制。”《若干意见》要求,商业银行要推动基层分支机构下沉重心,增强服务民营企业的内生动力,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尽职免责机制,提高不良贷款考核容忍度。为有效提高民营企业的融资可得性,大型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应积极发挥主导作用,提高民营企业的融资可得性和金融服务水平。还要求商业银行减少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提高贷款需求响应速度和审批时限,增强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可持续性。

在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纾困方面,《意见》要求加快实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和证券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研究支持民营企业股权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民营企业发展扶持基金。支持资产管理产品和保险资金通过私募基金等依法合规监管机构认可的机构,参与化解民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

《若干意见》提出的基本原则是“公平正义、聚焦难点、压实责任、标本兼治”,要求对各类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消除对民营经济的各种隐性壁垒;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着力解决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不敢贷、不愿贷、贷不出”的问题;金融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监管和指导责任,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财税政策作用和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好服务民营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