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口有什么要求?

办理深圳户口的条件是: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允许落户:

1.与工人和城镇居民结婚的农村人口(包括上山下乡的知青),应在农村参加集体生产劳动,不得迁入城镇,其子女也应在农村落户。对确因长期病残生活不能自理,在农村又无亲属依靠的,可允许在城镇落户。

2.农村的城镇职工父母,不允许迁入城镇。如果没有亲属依靠,生活难以自理,必须到城市或城镇投靠子女的,可以允许落户。

由城镇职工在农村寄养的未满15周岁的子女,或在农村无亲属的未满15周岁的子女,可准予在城镇落户。

3.按照国家规定调入的职工及其随迁家属(在城镇随职工吃商品粮的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招收分配的职工和学生,允许落户。临时工、合同工、轮换工和从农村招用的工人、农民,不准迁入城镇。

4、按照国家规定批准退休的职工,需要回城市、城镇安家的,要允许落户。

5、经批准休学、退学,符合国家规定回城市、城镇老家的,允许落户。

6.下乡知青因疾病或家庭困难符合国家规定,需要回城镇老家的,经市县下乡知青办公室批准,准予落户。

7.被调到高原地区工作的员工,其家庭成员因气候不适应或无法与他们一起照顾他们或与亲戚一起抚养他们的未成年子女而需要迁回城镇和农村地区,将被允许定居。

8、复员军人,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本着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经市、县复员军人安置办公室同意,可在本市城镇落户。

9、军队干部家属的户口转移,按照中央军委和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10,自由流动人口要劝阻,动员返乡。对从人口稠密地区迁到边远人烟稀少地区农村、参加生产队劳动的自流人口,应允许落户。

11.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清理出去的职工,其家庭符合城镇释放清理条件的,经有关用工单位事先与迁入地公安机关联系,凭省级和地方公安机关劳动改造部门出具的证明,准予落户。

扩展数据:

办理深圳户口需要携带的材料有:办户口需要收集以下材料:

1,合法居住使用的房产证或相关证明材料,业主身份证、户口本;

2.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一个月内换成有效的房产信息查询表(市、区房屋登记中心出具,下同);

3.正在办理房产证的,应换成房款单复印件(验原件)。

4、两个月内收费占用通知单或水(电)缴费清单。

深圳政府在线-国务院关于批转公安部办理户口迁移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