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不允许设计单位牵头。是否涉嫌违法?如果有,具体违反了哪些法律?
没有;根据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确定的建设规模,可对EPC项目总承包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根据项目特点,招标人可在完成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后,具备相应阶段的项目批准文件、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所需的基础资料,以项目投资估算或概算为经济控制指标,以限额设计为控制手段,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要求、投资限额、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进行EPC总承包项目招标。
在建筑施工中,要明确屋顶、地面、墙面各种装饰面层材料的材料种类、规格和品牌等级,机电系统包含的类别,机电设备材料的主要参数、指标和品牌等级,各区域终端设施的密度,家具配置的数量和标准,园林绿化的标准;市政工程需要明确各种结构层和面层的结构方式、材料和厚度。勘察设计范围、相关基础数据和技术参数,以及对勘察设计进度、阶段和深度、知识产权的要求。
扩展数据:
EPC项目总承包招标相关要求的规定:
1.评标委员会人数为单数,5人以上,其中技术(设计、勘察、施工)和经济(施工)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一般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的专家需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根据工程总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确定的设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建设相关手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维护工程质量和安全。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指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