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有咨询电话吗?

您好,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的电话还没有公布。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28日在广东省深圳市挂牌,覆盖广东、广西、海南三省。

同时,最高法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巡回法庭是最高法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法院的。

根据规定,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该规定自2015年2月起实施,至201年2月,最高法巡回法庭开始受理和审理案件。

巡逻

回法庭审理或处理巡回区内应由最高法受理的十一类案件,包括: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一审行政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拒绝接受高级

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申请再审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件;刑事上诉案件;依法提请再审的案件;不服高级人民法院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因管辖问题或者其他原因,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已判决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延长审理期限的案件;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

知识产权、涉外业务、海事、死刑复核、国家赔偿、执行案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暂由最高人民法院总部审理或办理。

根据

据介绍,巡回法庭实行全新的审判机制和管理模式,实行扁平化管理,没有固定的合议庭和固定的审判长,对法官的司法能力特别是独立办案的能力要求非常高。最高人民法

该院按照“优中选优、严中选优”的原则,从本院现任领导和民事、行政司法部门选派业务骨干到巡回法庭工作。

巡回法院主要由院长组成,

组成副庭长、廉政监督员、审判长、审判助理和综合行政人员,实行人员分类管理。每位审判长配备一名法官助理和一名书记员,组成审判小组,分别负责审判工作。

审判、审判协助和审判事务工作。综合办公室负责审判管理、后勤保障等司法行政工作,不再单独设机构。

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庭长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桂香担任,第二巡回法庭庭长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胡云腾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