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云的主要事迹

这位同志积极服务潜江“三农”,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潜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事业目标,投资3000多万元发展潜江生猪养殖事业,建立标准化原种猪场和改良猪精液集中供应中心。基础母猪1000头的原种猪场,200头公猪规模的国家一级公猪站。每年提供优质祖代种猪9500头以上,提供良种猪合格精液30万份以上,产值约3700万元。为推进黔江区200万头现代化无公害生猪基地建设,提升生猪品质,提高生猪生产能力做出了积极贡献,推动黔江区成为西南地区种猪高地和良种繁育示范基地,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这位同志还具有以德做人、真诚服务、精通业务、立志创业的品德,得到了领导和业界的好评。

罗云律师。

执业者:浙江泽达律师事务所

在律师事务所工作

浙江泽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

浙江泽达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任

行业任命

浙江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实用研究

荣获“2011中国律师版权实践论坛”的“优秀论文奖”。

获浙江省律协论文《律师执业理论研讨会》一等奖2010。

2010获浙江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律师执业理论研讨会”一等奖。

2009年获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执业理论研讨会”论文一等奖。

2009年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执业理论研讨会三等奖。

2010获“华东律师论坛”三等奖。

办案获得2009年浙江省律师协会十大优秀知识产权案件奖。

办案获杭州中院2010“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论文被编入知识产权权威丛书《知识产权法专题解读与理论研究丛书》。

多个办案案例被编入律师经典案例。

行业荣誉

浙江省知识产权律师讲师团成员(2011)

浙江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先进个人”(2011)

浙江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成长班”讲师团成员(2010)

浙江知识产权宣传之旅特邀演讲律师(2010)

浙江省律师协会“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2009年)

浙江省律师协会“优秀知识产权律师”(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