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网络视频侵权吗?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侵权的事实是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依照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著作权侵权,未经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同意,不属于合理使用和合法使用的情形,属于对作品的未经授权使用,因此属于违反著作权法的行为。这种侵权行为可能同时损害他人作品的人身权、他人作品的财产权以及他人作品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比如非法复制他人作品,可能只是侵犯了他人作品的财产权,而假冒他人作品,往往同时侵犯了他人作品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2、行为违法。版权是一项绝对的权利,任何人都负有不可侵犯这项权利的不作为义务。其他人在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时,必须遵守著作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行为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其行为就是违法的。至于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未能取得著作权的作品,或者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在他人使用时不存在侵权问题。
3.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自己的侵权行为及其后果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大多数侵犯版权的行为都是故意的;也有少数可以由故意或过失构成。区分过错形式,对于确定侵权人的法律责任具有一定的意义。
立案起诉:
(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未售出的侵权复制品价值达到三十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 *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而销售牟利,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