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舒竹的主要学术成就

撰写法律专业论文70余篇,在国内外学术会议或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出版了多部知识产权专著。主要工作有:

《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保护》,法律出版社,2010年6月出版,独著;

《知识产权制度法典化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01年6月出版,合著。等等。

近年来发表的主要论文有:

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的反思与重构,等同原则在我国审判实践中判断专利侵权的适用与限制,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诉讼,关于驰名商品特有名称的司法认定,从安牌桃酥案看驰名商品特有名称的法律特征,关于我国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 中国驰名商标认定与保护的立法与实践——评行政认定与司法认定制度的不足与完善、海峡两岸司法文书送达协助制度的探索、海峡两岸商号权法律制度的比较与展望、中国商业外观的法律保护、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的实践与思考等。 分别发表在《江西社会科学》、《法学》、《法律适用》和《法学》上。

《大陆法院附属ADR构建中的委托调解制度研究》被最高法院在“首届海峡两岸暨港澳司法论坛”上选登交流,并编入《现代司法制度下的调解申请书汇编》,由人民法院出版社于2012年3月出版。

《论核心价值观视角下法官职业素质的培养路径》被最高法院选送在首届全国司法专家论坛研讨会上发言交流,并被编入《首届全国司法专家论坛文集》,人民法院出版社2013年4月出版。

主持申报并完成“司法部2009年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保护”;主持申报并完成“2013司法部法治与法学理论国家研究项目”——“司法权行使保障机制研究”;参与最高法院重点研究课题《驰名商标司法认定调查》;主持申报并组织调研“江西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项目”——“司法执行对策研究”。

博士论文《驰名商标法律保护研究》中的部分研究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纳;《土地权属纠纷产生的原因及解决纠纷的途径探析》获中国法学会司法理论研究会行政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土地权益的司法保护”主题论坛征文一等奖。

主编《公正司法与构建和谐社会》、《司法能力建设研究》、《司法体制改革》等八部文集;指导完成了“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和“三合一审判制度”研究任务。指导起草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家庭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答》、《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限制未了结民事案件当事人退场的规定》、《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已下发全省各级法院执行。